本规定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的特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制定的补充性文件。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文件实行。
1、报名
考生需要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法,高中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低于22周岁。教练员、体育教师、出色运动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
以培养出色运动员后备力量为主的中等体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考试报名。
报名日期和地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后公布,并公告各招生院校。
2、招生方法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设立由教育部门、体委和招生院校职员组成的体育专业招生组。
考生报名时须填写《高等院校体育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按重点与一般院校各填报2-3个体育专业的学校志愿,另外还可按当地规定填写兼报普通高等学校其他专业类的志愿。体育教育和警察体育专业提前进行体育考试;体育生物科学、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新闻和体育保健康复专业不进行体育考试,但考试报名这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具备肯定的体育运动基础,招生学校将对他们进行面试。
运动练习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由国家体委统一命题,由考生第一志愿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试和评卷;体育考试及录取方法由招生学校自定,录起名字单由学校一式二份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加盖公章;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置。
3、考试
体育教育和警察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为体育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体育考试
1.身体素质
100米跑;
立定跳远、二级蛙跳、立定三级跳远;
原地推铅球、原地双手后抛铅球、连续挺举;
十字变向障碍跑、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
800米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组中使用随机提取的方法各选定一项,并在、、、组中随机提取三组连同第组一并提前公布。
2.专项技术
考生可在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六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各地亦可依据当地区特征增设其他项目,供考生选择。
3.计分方法
按《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方法》进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文化考试
考试报名体育教育、体育生物科学、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和警察体育专业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考试;考试报名体育新闻专业的考生参加文史类考试;考试报名体育管理专业的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或文史类考试。
参加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考试的考生人数应依据体育考试成绩按计划招生数的三倍确定。
考生在报名前四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的运动会前六名者,不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预选考试。
对实行普高会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在获得普高会考合格证书的首要条件下,招生学校可参考会考等第决定录取与否。
为保证体育专业提前录取,对考试报名体育专业的考生单设考场,单独编号。评卷工作结束后,单独登分造册。
4、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文化控制分数线,按略多于计划招生数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
体育生物科学、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和警察体育专业的分数线与当地理工农医类相同;体育新闻专业的分数线与当地文史类相同;体育管理专业的分数线与当地理工农医类或文史类相同。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在其他专业录取之前,单独提前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置。
凡达到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其第一志愿一次提供给学校审录。如学校觉得数目太大,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以上,确定本校的最低线,并按其线调阅考生档案,由学校审录。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学校依据考生的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具体推行细节,并向考生公布。
考生在报名前四年内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运动会上获得前三名者,文化考试成绩略低于控制分数线的,学校可以适合降分录取。
已被体育院系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5、推荐生
凡获得国际比赛前八名、全国比赛前六名、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合格者,可考试报名体育教育、运动练习和武术专业。推荐生的文化、体育考试及录取方法与运动练习专业相同。
招收推荐生的考试和录取工作每年只能举行一次,各招生学校须将具体时间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备案。
推荐方法见附件二。
6、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补充规定
1.身高:男子低于1.70米,女子低于1.60米者,一般不予录取。
2.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0.5者,不予录取。
7、其他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各大军区主管出色运动队的部门,应将在高考考试报名之前已下调令尚未报到的运动员名单和调令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不再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出色运动队在高考考试报名开始至招生录取结束前,不准招收已经考试报名体育专业的考生。
2.组织体育考试的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的招生经费中开支。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规定,并结合当地区状况拟定具体的推行方法。如其推行方法超出本规定的精神,须报经国家教委、国家体委核准。
附件1、一九八九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方法
附件2、推荐方法
1、条件与范围
被推荐者需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等专业招生条件;
被推荐者获得名次的项目,需要与所报专业对口;
是推荐范围的全国性运动会名字和被推荐者的运动成绩的有效时间另行公告;
国际比赛系指国际体育组织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锦标赛。
2、报名
本人申请,并填写《高等院校体育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单位推荐时,将考生的运动历程、运动成绩、文化水平、思想政治品德考查、体检等具体证明材料,一并送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
各校录取推荐生的工作需要在全国统一考试录取以前结束。